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国玉城 |
|
120分钟 |
¥ 5,000.00 |
| 玉器展览馆or驼绒馆 |
|
120分钟 |
¥ 5,000.00 |
费用包含
1、大交通 :南京往返喀什经济舱机票含税 ,团队机位不能退改签。退票损失自理
2、用 车 :满15人以上升级2+1航空座椅车;当地正规空调旅游车 ,
按人数安排车型 ,保证一人一座。接送机为常规车
3、门 票 :景点首道大门票及小交通(巴楚红海+区间车 ,天山托木尔大峡谷+区间,刀郎画乡,香妃园,喀拉库勒湖,石头城+金草滩+区间 ,盘龙古道 , 塔吉克百年老屋)(本活动所有门票为特殊政策优惠套票,无年龄大小退票政策) 不含自费娱乐项目、其它个人消费;
4、住 宿 :全程7晚当地高标,网评3+4钻酒店双人间 ,若出现单男单女安排加床或三人间 ,请补齐房差。新疆当地不提供拼房服务 ,若升级住宿标准请在报名时补齐差价。
5、餐 费 :7早10正;酒店含早 ,正餐餐标40-60元/人 ,十人一桌 ,八菜一汤。若人数不够10人则菜蔬递减;若因客人原因未就餐 ,不退餐费。
6、导 服 :当地中文持证导游,满20人以上派全陪或工作人员陪同;
7、保 险 :包含旅行社险;请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及航空保险;
8、购 物 :全程2个店(不含景区内及公路服务区内自设商店)
费用不包含
1、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的额外费用。旅行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和延误险等,建议自行购买
2、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3、以上“接待标注” 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4、此产品为两人入住一间价格 ,单人入住需补单房差。
以上公里数和时间 ,仅供参考 ,如遇当地限速 ,或不可抗力因素会产生误差 ,具体以当地行驶车程和时间为准 ,带来不便, 请谅解。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参团合同附属协议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着公平自愿原则 ,经旅游者要求 ,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购物: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 ,在《旅游行程单》中安排旅游者可以进入以下购物商店(安排其中2 个)
购物地 购物店名称 停留时间 商品说明 参观
喀什 国玉城/民间玉石展览馆/喀什百玉翔/昆岗玉器城/南疆国棉/西域国绒,南疆之花 不低于
120 分钟/店 玉石等 安排其中 2 个
驼绒被/四件套/驼奶粉等
1、经导游推荐并与全体游客协商 ,全体游客一致同意选择购物店。
2、各景区、酒店以及公路服务区内均有商品销售 ,不属于行程内购物店范畴。
3、此行程中涉及的购物店以及购物店相关商品 ,请客人谨慎购买 ,客人在购物店购买商品时 ,请根据个人需要及喜好理性消费 ,不强迫购物;售出商品请客人自行保管好发票及购物小票 ,作为今后退换货品的主要凭证(若非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我社将依据相关法律配合客人换货品。
4、非在本协议内商场商店内购买的商品 ,我社不提供退换货的协助工作 ,敬请谅解。
声明:本人为年满 18 周岁公民 ,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 ,对以上内容组团社已详细说明) ,本人自愿在自由活动期间 ,跟随导游前往上述自费旅游景点以及购物店 ,对于所有上述自费旅游项目的详细情况均已了解 ,其余详尽事宜, 已在上述说明中阐述本人完全明白 ,对此毫无异议(请出行的每位游客签字)
旅游者确认: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 ,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 自愿履行全部协议。
退改规则
现询
温馨提示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暴雨、检修等)或政策性调整 ,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 , 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 价景点或项目 ,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 ,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新疆气候炎热干燥 ,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及雨伞。同时配备清热、解毒的药或冲剂。
◇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 ,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 ,保管好个人财物 ,贵重物品请放酒店保险箱保 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
◇文明出行 , 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 ,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
◇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 , 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 ,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 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 ,请拨打我社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如在旅游 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 ,可在当地备案 ,提醒 :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在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 人员(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 、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索赔、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 ,本旅行社不予受理和承担责任
◇ 因游客个人行为在旅游行程中主动与司机、导游、其他游客、旅游地居民等个人或群体发生纠纷、语言和肢体冲突后 ,所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造成者个人承担;行程中发生纠纷后 ,游客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登(下)飞机(车辆)和入住酒店等行 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