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骑马 |
骑马:单程100元/匹 费用自理 |
30分钟 |
¥ 100.00 |
| 滑沙 |
滑沙 |
20分钟 |
¥ 30.00 |
费用包含
车费: 大7座1+1商务车 含司补
2.住宿:每晚用房3间(补单房差2人)
10.19喀什4钻美豪丽致(古城万达店) 1标+2大
10.20塔县4钻塔县云景酒店(尊享双床房) 3标
10.21塔县4钻塔县云景酒店(尊享双床房) 3标
10.22白沙湖 3钻雾屿.画廊民宿1双床套+2大床
10.23N39沙漠营地2间太空舱标间+1间星空球标间
10.24喀什4钻什审批局格林东方酒店3标
3.门票:
木吉火山口+卡湖+塔吉克家访+红其拉甫+慕士塔格冰川+莎车王陵+N39沙漠+麦盖提刀郎画乡+旅拍+白沙湖+维族婚礼
4.其他:司机补助
5.用餐: 酒店含早 正餐自理
6.导游: 司机兼向导 不含导游
7.大交通
1. HO2235 10月19日 上海浦东T2-喀什徕宁T2 09:05-15:25
2. HO2236 10月25日 喀什徕宁T2-上海浦东T2 16:40-22:15
费用不包含
补充
1、超重行李的托运费、保管费;
2、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3、自由活动期间的用车服务;
4、提供导游服务的产品在自由活动期间无陪同服务;
5、行程中自理的餐食、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费用包含”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一经报名确认,由于游客自身原因要求退团或者改期的,我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我社损失。
出发日期前21天以外取消或改期,不收取任何费用;
出发日期前15-21天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30%作为损失费;
出发日期前8-14天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50%作为损失费;
出发日期前3-7天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60%作为损失费;
出发日期前3天内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80%作为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