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八达岭长城缆车 |
不含往返缆车,可根据体力选择缆车往返,自费140元人 |
10分钟 |
¥ 140.00 |
费用包含
1、用车:空调旅游车(根据对应团员人数安排对应车型,保证一人一座)
2、大交通:高铁往返二等座;
3、导服:北京导游服务(根据具体游览行程安排5天导游,D一天接站无导游安排);
4、门票:景点大门票( 景区交通和小门票,可根据需要自行到景区购买,北京景区门票都需要提前预约,实际景点游览顺序,根据约票顺序安排,请谅解 )
5、用餐:5早7正餐。如因行程原因需早起,早餐会安排打包早,打包早餐相对简单,建议提前准备些零食。
6、住宿:三钻酒店住宿
此行程:大床较多,不保证双床房。部分酒店可加床,加床为钢丝床,加床算1个床位费。1大1小需补房差。
7、大童价格包含(6周岁-13周岁):含正餐、导服、车位、接送班车、高铁儿童票、门票、双飞含机票、综合服务费。小童价格包含(6周岁以下):含正餐、导服、车位、接送班车、综合服务费、双飞含机票。
费用不包含
费用包含以外的费用不含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旅游者违约:
1、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行程前7天及以上无损退
2、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6日 - 4日按总费用收取20%违约金
3、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3日 - 1日按总费用收取40%违约金
4、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行程开始当日按总费用收取60%违约金
5、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行程中旅游费用 × 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旅游天数 × 已经出游的天数。
6、订单签约付款成功后,旅游服务提供商会预定产品相关内容,若旅游者申请退改,已发生的必要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用餐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8、预授权或付款成功后如需更改、取消、退订,将按您所订资源的退改条款收取费用。
9、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或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有权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但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10、此规则不适用于大客户订单(自然人外的客户主体),大客户订单的退改规则以实际签订的旅游合同为准。
报名材料
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