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上海✈布里斯班 参考航班 :MU715(2105/0900+ 1)
奥克兰✈上海 参考航班:MU780(2200/0525+ 1)
产品亮点
1. 悉尼港晚餐游船(含三道式晚餐):畅游世界三大美港之一的悉尼港,并在船上享用澳式正宗的西式晚餐。
2. 库兰达热带雨林自然公园(含门票,水陆两栖车):整座热带雨林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对象之一。
3. 绿岛大堡礁:乘坐游船出海,游览被列入世界文物遗产的大堡礁,探索海底世界的奥妙。
4. 天堂农庄(赠送抱考拉拍照):容纳了绵羊,马匹、小猪、母牛、鸵鸟、袋鼠、考拉等各种可爱的小动物。
5. 直升机体验:遨游主题公园上空,俯瞰游乐场的壮观景象及周边海湾美景。
6. 米佛峡湾:风景区中规模大的峡湾,同时也是完美地保存了新西兰自然景观的一处峡湾。
7. 怀托摩萤火虫洞:欣赏头顶上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犹如银河系中点点星光在闪烁摇曳,美不胜收。
8. 爱歌顿农场:若想体验真正的纽西兰田园牧歌生活,超佳去处非爱歌顿莫属了。
9. 大洋路海岸线观光:维多利亚州镇州之宝的大洋路,在这里能欣赏到全球佳的海岸风光。
10. 悉尼歌剧院(入内):悉尼地标建筑,2007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外观仿佛是巨大的贝壳般。
11. 蓝山国家公园:蓝山以其壮观的砂岩断崖、深邃的峡谷和茂密的原始森林而闻名 。
产品介绍

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至尊游艇日游 |
登上价值数百万的游艇,参观游艇上的设施设备同时沿途欣赏黄金海岸富人区的豪宅和市区的风景,赠送每人两深海大虎虾+澳洲新鲜深海生蠔+时令水果。 具体已导游现场安排为准 |
60分钟 |
¥ 700.00 |
| 小型飞机观光飞行 |
大堡礁空中观光体验包含(凯恩斯出发) 具体已导游现场安排为准 |
40分钟 |
¥ 1,000.00 |
| 夜间游览(约19:00-23:00) |
至少10人以上方可安排包含车费、司机加班费、导游讲解服务费及加班费、景点门票、照片 南半球大的水族馆,让你领略到南半球海底的精彩,或登上悉尼铁塔,饱览世界三大夜景之一悉尼夜景(二选一)。观看精彩的镭射与立体电影;途经特色街;驱车经过雄伟的悉尼大桥,从桥北看歌剧院和市区又另有一番精彩 具体已导游现场安排为准 |
200分钟 |
¥ 600.00 |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团队经济舱国际段机票以及境外内陆段机票,含税费(团队机票一经开出,不得更改、不得签转、不得退票),以及新西兰离境机场税25纽币/人,当地空调旅游巴士;
2.签证: 新西兰签证费;
3.住宿:全程境外当地3-4星酒店或度假村住宿(双人标间);
4.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景点首道大门票;
5.导服:21人(含领队)以上为资深中文导游司机服务;21人(含领队)以下为司机兼导游服务;
6.酒店早餐(遇早航班为打包饭盒),中式午晚餐(8菜1汤)及西式(自助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退餐费;
费用不包含
1. 个人办理护照费用;
2. 单房差另计;
3. 出入境个人物品海关征税,行李超重的托运费、保管费;
4. 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料、烟酒等个人消费;
5.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械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索引致的额外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注意事项:以上行程、航班及所列酒店仅供参考,一切以出团通知为准!旅行社有权对以上行程进行合理解释,保留调整航班及行程先后顺序的权力!在不减少游览景点的情况下,此旅游行程视当地实际情况,游览顺序可能会前后调整,在此特别声明!行程中远眺、途径之景点均非行程中正式景点,能否看到、看全皆由当时天气、道路、时间、视线角度所确定,敬请谅解!
退改规则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45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
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45日至30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
但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
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支付后至出行前 7天
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车票、船票、酒店、门票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
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
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
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其他违约责任参考旅游法或所签署的旅游合同中所列明的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