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大交通往返
9.18 无锡-潮汕 D2281 7:45-18:15 (自订)
9.22 揭阳-常州 CZ8833(C909 小机型) 13:30-15:40 点心 20公斤行李额
1、酒店: 6间房 0918/19汕头潮酒店潮雅双
0920南澳宜必思海景双
0921潮州皇冠假日山景双
2、用餐:酒店含早,4中餐70+4晚餐100 特色餐:牛肉火锅、南澳海鲜鲍鱼、卤鹅餐,按实际产生结算
3、用车:22座无行李箱
4、门票:总兵府、海耕体验、民俗馆、广济桥、古城景交单程(10人以上享团队)
5、导服:当地导游服务,不车销
6、交通:回程机票
备注:全陪外住
费用不包含
1、全程不提供自然单房差、产生自然单房差费用客人自理。
2、不含行程景点内的小交通、私人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用车、用餐及导游服务;
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超行程的费用)。
3、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
额外费用;因滞留造成的食宿费用,增加的返航费用。
4、景区内小交通、海上娱乐项目或夜场演绎等均不作为旅游景点。
5、景区外小商贩或购物商店均为社会开放商家、不认定为旅行社购物店。
友情提示:年龄超过70周岁的客人必须由60岁以下家人陪同,同时需要出示健康证明
书以及签订免责书。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旅游者违约:
1、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行程前7天及以上无损退
2、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6日 - 4日按总费用收取20%违约金
3、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3日 - 1日按总费用收取40%违约金
4、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行程开始当日按总费用收取60%违约金
5、解除合同时间(含当日)行程中旅游费用 × 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旅游天数 × 已经出游的天数。
6、订单签约付款成功后,旅游服务提供商会预定产品相关内容,若旅游者申请退改,已发生的必要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用餐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8、预授权或付款成功后如需更改、取消、退订,将按您所订资源的退改条款收取费用。
9、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或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有权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但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10、此规则不适用于大客户订单(自然人外的客户主体),大客户订单的退改规则以实际签订的旅游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