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费用包含
1.机票:上海往返目的地经济舱团体机票、机场税及燃油附加费,开票后不能退改签;
2.住宿:行程中参考酒店(如遇展会/旺季/当地节假日或其他不抗力导致酒店无房,将调整至不低于原评分的同级酒店),以两人
一房为标准、酒店欧陆式早餐;
3.用餐:行程中标注所含早餐和正餐(含特色餐:少女峰景观餐厅中餐、T 骨牛排、披萨餐、海鲜面、意式风味餐),正餐为精选
中式 6 菜 1 汤(8-10 人一桌,或根据餐厅提供桌型安排就餐座位),无法安排中餐的地方将安排当地餐或退餐费(15 欧/人/餐),
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4.用车:境外旅游大巴、专业外籍司机;
5.门票:卢浮宫(含官导讲解)、凡尔赛宫(含官导讲解)、少女峰雪山、五渔村小火车、塞纳河游船、金色山口二等、贡多拉(5
人一条船)、罗马 1 个球冰淇淋球;详细参照附带行程中所列之景点(其他为免费对外开放或外观景点或另付费项目);
6.签证:申根签证费用;
7.保险:境外 30 万人民币医疗险(75 周岁以下);
8.wifi 设备:移动 WIFI 产品每台设备可供 2 人使用(以手机为佳,若连接其他设备可能会影响使用速度,个别国家或区域无法提
供,敬请谅解);
9.已含全程司导服务费 300 元。
费用不包含
费用不含
1.75 岁以上(含 75 岁)老年人特殊保险费用(请视自身情况购买,并请签署健康承诺函及亲属知晓其参团旅行的同意书);
2.单房差:酒店单人房附加费 4200 元/间。
注: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团友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
**分房以团友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拼房,若团友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终不能安排,或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别团员同住
的情况,需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3.行程表费用包含项目以外或未提及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例如行程不含的特殊门票、特殊交通、酒店内的私人消费等费用。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重要条款一
1.因客人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支付已经发生的旅游费用:
1)出发前 29 日至 15 日,团费总额的 5%
2)出发前 14 日至 7 日,团费总额的 20%
3)出发前 6 日至 4 日,团费总额的 50%
4)出发前 3 日至 1 日,团费总额的 60%
5)出团当天取消,团费总额的 70%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 29 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
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000 元/人;
3.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
失需自行承担。
4.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外,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剩余服务和产品,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给乙方
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5.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6.因为团队票的特殊性,双方在确认出票之后如因贵方原因或客人自身原因不走,我社有权收取所有票款。如尚未支付票款,我社
有权追索收取所有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