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大交通: 往返飞机,按照名单申请航班及折扣,按实际结算;
2. 交通: 空调旅游车,按照20人核价,不足请补齐车费;
3. 住宿: 桂林酒店双人标准间,阳朔酒店双人标准间;
4. 用餐: 4早7正;D1天晚餐-D5天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30元/人,晚餐45元/人十人每桌,不含酒水;其中有一餐为船餐盒饭;
5. 门票: 行程里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自理项目;
6. 导服: 全程陪同导游服务,当地导游讲解及服务;
7. 纪念品: 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
8. 进店: 全程1个特产店
费用不包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4、酒店内儿童早餐费用及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5、购物场所内消费;
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其他说明
退改规则
一经报名确认,由于游客自身原因要求退团或者改期的,我社将按出团日期前取消和改签日期不同,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我社损失。
出发日期前30天以外取消或改期,不收取任何费用;
出发日期前15-21天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30%作为损失费;
出发日期前8-14天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50%作为损失费;
出发日期前3-7天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60%作为损失费;
出发日期前3天内取消或改期,将收取总团费的80%作为损失费;
温馨提示
1、全程空调旅游车,如有特别高标准用车要求,请提前说明,重新核价,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旅游车上。
2、由于旅行社组织的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3、由于在行程安排上会受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如酒店的方位、当时天气、交通状况等),因此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调整游览及住宿顺序。
4、入住酒店请检查酒店的用品是否齐全,热水、空调是否正常运转,如发现房间设施或用品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酒店服务人员或导游。桂林是纯旅游观光城市,用房标准和规模普标较低,桂林为国家三线以下旅游城市, 酒店各项标准偏低,主要以卫生舒适为主,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补房差开钟点房休息。敬请谅解!
5、行程中所含的餐食,早餐为酒店房含,不用不退。正餐按产品用餐标准操作,不含酒水(特色餐除外)。桂林用餐口味较辣,游客如果对口味有特别要求,请提前和导游沟通。
6、行程中所含的所有景点门票已按景点折扣门票核算,故客人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份人士,则无差价可退。
7、因人力不可抗力或已尽合理义务仍无法避免的(如堵车、景区涨水、政策性调整、人多排队等)、因返程时间原因不能游览的以及按景区规定特殊人群无法接待的情况,导致部分景点、餐等无法正常安排,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他等价景点(行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所有退费标准以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不以景区挂牌价为标准,赠送景点费用不退)。
8、(遇龙河规定)饮酒者、患有心脏病、心脑血管等疾病者以及残疾人、孕妇、6岁以下儿童及65岁以上老人等特殊人群不准乘坐竹筏,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9、为了维护旅客权益,参团期间如有异议和建议,请务必及时沟通反馈;行程结束后请务必填写“客人意见单”,我社将以此备档,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
10、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如您选择中途离团,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您自行放弃,未完成但已实际产生损失的行程,不退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