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药油店 |
|
120分钟 |
¥ 0.00 |
| 珍宝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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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
¥ 0.00 |
| 土产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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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
¥ 0.00 |
| 健康睡眠体验中心 |
|
12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雪兰莪喂老鹰+萤火虫+海鲜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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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分钟 |
¥ 650.00 |
| 马来民居+马六甲游船+文化街彩虹墙+三轮车+品尝出名甜品煎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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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
¥ 500.00 |
| 德申出海+水上活动(香蕉船+水上摩多)+海鲜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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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分钟 |
¥ 650.00 |
费用包含
1 、 机票:以上行程中全程国际机票 (含行李托运 23KG*2件,手提7KG
2、酒店 :住宿为两人标准间 ,含每人每晚一床位 ,为提倡环保 ,部分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请出团前自备。如出现单男单女 ,领队或导游有权拆分夫妻或采取加床处理 ;
3、用餐 :4早6正餐,不含酒水。我社有权根据实际航班时间安排用餐 ,不做任何赔偿 ,所有餐食如自愿放弃 ,款项恕不退还。
4 、用车 :境外旅游车, 保证一人一正座。
5、门票 :行程内景点大门票。
6、导游 :当地中文导游。
7、签证 : 免签
8、保险 :赠送境外旅游意外险 , 凡 1-74 周岁 (含 74 岁 ) 为正常承保年龄; 75-79 周岁 (含 75 、 79岁 ) 为超龄承保 ,适用保障责任是上述正常的一半 ;不满 1 周岁或 80 周岁以上 (含 80 周岁) 不承保 ;孕妇需在报名时特别告知我社 ,否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 。
费用不包含
1、不含马来酒店税15马币/间/晚
2、不含马来西亚导游小费20元人民币/人/天
3、不含酒店单房差 , 因个人意愿要求房型升级产生的单房差费用 。 12岁以下小孩占床同成人. 12-18岁必须占床同成人。
4、不含行程外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 ,行程外的自费项目。
5、因不可抗力 (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原因) 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产生的额外用。
6、地接价格上涨因素 ,飞机上用餐 ;
7、洗衣、 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
8、出入境的行李海关课税 ,超重行李的托运费、管理费等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 特殊限制说明 :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 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敬请谅解 ;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
2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
3 、 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
4、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
5、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升以下的病人 ;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
6、 75 岁以上老人不收 ;
7、关于失信人:请游客报名前确认好自己是否为“失信人员”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出票 ,我社将按照实际损失收取费用 ,请务必重视!
8、 团队机票均为全航程团队产品 , 除非自愿情形外 , 团队机票必须按照客票所列明的航段顺序依次使用 ,不允许跳序或颠倒顺序使用
退改规则
1.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解除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
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5%扣除;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扣除;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50%扣除;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60%扣除;
行程开始当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70%扣除。
双方已在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或通过其他方式另行约定的,在旅游者解除合同时不受本条中关于解除时间和必要的
费用扣除比例的约束。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
数。
如按照上述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但金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出境社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约定扣除费用并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