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自理 |
费用不含:往返接送车及管家费80元/人(报名即默认,报名时交给旅行社) |
1分钟 |
¥ 80.00 |
费用包含
1、餐费:包含3早6正餐特色餐,餐餐12菜1汤其中升级1餐簸箕宴,赠送用餐,不用不退;
2、住宿:入住海棠森林温泉酒店标间或海棠健康驿站单间(空调免费,不提供洗漱用品)入住房型由酒店方自主安排,不接受特殊要求。
3、交通:出发地-酒店往返接送车(此线路属于康养套班车,中途无大巴车,敬请理解)
4、小管家:全程一站式小管家贴心服务(只接不送)
5、夏季泳池或三季药浴温泉、围炉煮茶(指定饮品)、麻将(如开空调每人每场收费5元),KTV(KTV大厅免费、KTV包厢单独按公示价格收费)均免费使用
费用不包含
费用不含:往返接送车及管家费80元/人(报名即默认,报名时交给旅行社)
1、用餐:第四天中餐不含,请自理(小管家可代订)
2、保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3、除景点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备注:80周岁以上旅行社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座位号仅供参考,实际以导游通知为准;
2、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故满30人发班;
3、单人房差:产生单男单女,尽量安排拼房或补房差,补房差70元/人/晚,涉及用餐,只补不退,有三人间;
4、退款: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半票,免票无差价退还;
5、行程中涉及的行车时间以及游玩时间由于存在不确定因素故以实际情况而定;
6、退改规则: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7-4日,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50%;出发前3-1日,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出发当天迟到及未参团的,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80%。
退改规则
退改规则: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7-4日,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50%;出发前3-1日,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出发当天迟到及未参团的,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