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产品亮点
精华美景:天安门广场/毛主席纪念堂/故宫博物院/八达岭长城/颐和园/什刹海风景区/鸟巢水立方外景/清华或北大外景
特别安排:升旗仪式+天坛通票+圆明园联票
产品介绍
全程入住北京网评四钻酒店

三环沿线快捷标准酒店三二三环沿线快捷标准酒店环沿线快捷标准酒店v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北京当地为空调旅游车。出发地往返北京大交通
2、全程入住北京网评四钻酒店,单人住一间房需补房差600元/人。
参考酒店:艺龙酒店北京环球梨园地铁站店、艺龙海雅酒店北京环球梨园地铁站店或同等级
以上酒店仅供参考、具体不同出发班期入住的酒店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政府征用、旺季房满等情况,将安排不低于原档次的其他酒店;您对特殊房型的需求我们将尽量满足,但不保证,具体以入住当天酒店前台确认为准,请谅解
3、用餐: 早餐酒店提供,占床含早。全程含6 正餐,其中一餐全聚德烤鸭 60 元/人;一餐安排皇家春饼宴 30元/人,一餐京味饺子养生宴 30 元/人、10 人一桌,不足 10 人时菜数相应减少,但餐费标准不变。
4、门票:含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首道老年半价大门票(不含已注明“另行付费”的景点门票)。北京大部分景点只对60岁以上且持有效老年证游客提供半价优惠,60岁以下或无有效老年证的游客需补差价100元/人。
5、导游服务:当地专业导游服务
6、儿童价格适用范围:3-12 周岁儿童不允许报成人
A、12周岁以下儿童不含门票:身高1.2米以下免票,1.2米以上儿童行程内景点门票150元。
B、儿童含车、半餐、导服。不含床位,不含早餐,不含门票,16周岁以上必须携带身份证登机。
C、不占床不含酒店早餐,敬请按照酒店价格现场补费用,价格以酒店规定为准。
D、因已按优惠门票核算,故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等特殊证件如有优惠不退费用,敬请谅解!(所有纪念堂、博物馆等景区景点如遇国家政策性关闭或因景区限流预约不上,只能参观外景)
费用不包含
1、行程中有缆车、游船、电瓶车、三轮车等景区交通工具,按《旅游法》相关规定,不属于自费景点,游客可根据需要选择乘坐。
2、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或三人间,若出现单男或单女或带孩子的游客,请自补单房差。
◉行程中注明需要另行付费的项目以及行程中不含的用餐。
3、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不能完成或延误上述行程,我社不负赔偿责任。所有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如门票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或季节性调价,差价由客人现付当地接待社。
4、酒店内食品、饮品、烟酒、卫生用品等,自娱自乐及所有个人消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行程时间安排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安排和游览顺序可能按实际情况稍作调整。
2.游客报名时,请务必提供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机票因享受团队折扣,一经确认出票,不予签改。火车票确认后就会立即出票,如取消行程或更换他人,会产生损失费,请自行承担。
3.70 周岁以上老年人预定出游,须出示健康证明并有年轻的家属或朋友陪同出游。
4.出行期间,请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己证件的有效期),未满 16 周岁者请携带户口本原件。超过 16 岁的游客若没有办理身份证,请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身份证明,以免影响登机
5.儿童(2 周岁至 12 周岁以下)飞机产品价格只含机票、车位、半餐、导服,不含门票、床位、火车票。所有高铁产品,12 周岁以下儿童如身高超过 1.2 米,价格另计。儿童高铁票政策:1.2 米以下免票(无座位),1.2-1.5 米之间为半票(有座位),1.5 米及以上同成人。(儿童如需购买高铁票建议与成人同时购买)
6.行程中赠送的项目或免费景点(如毛主席纪念堂、北大或清华),如因政策原因未能参加,不退还任何费用。
7.行程中前门大街及用餐地点存在商品销售行为,游客自行购买,不视为旅行社安排购物行为。请索要正规发票保证您的合法权益。
8.当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地震、暴风雪、罢工等;包括航班调整、延误、取消)导致游客滞留或变更行程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仅配合协助安排,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北京现付),若因此导致游览景点减少,仅退还门票差额(赠送景点不退费)。
9.游客在行程进行中,在未提前与旅行社协商一致并签字认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合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未产生的项目不退,往返大交通仍可使用,请自行赴机场或车站。
10.旅程结束时,请认真如实地填写旅行社提供的《游客意见反馈表》,返程后提出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1.接站服务:以多数客人抵京时间为基准安排导游接站服务。如因航班/列车延期、改签或与多数客人抵京时间差距较大时,无法提供接站服务,请客人自行打车至酒店并存好发票,导游会给予现金报销。
退改规则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5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8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7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